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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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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徐州网 | 发表日期:200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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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08年-2012年立法规划近日出台。这一规划共列入徐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修改市区山林资源保护条例在内的33件立法项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市区利用非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若干规定已列入2009年立法计划。 地方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去年四季度,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征集徐州市2008-201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着手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今年年初换届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把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摆在重要位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本届人大要更加突出社会领域立法,更多地向民生倾斜,多出台一些体现地方特色的创制性法规。根据这一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进一步扩大了收集法规项目的范围,对征集的法规建议项目进行 疏理反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五年立法规划和2009年立法计划。今年10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法制工委关于五年立法法规和2009年立法计划的汇报,对此给予了确认,并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项目有12件,为本届及下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储备项目11件。这些项目中,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9件,约占39.1%,如徐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例、徐州市创业促进条例等;有关保障民生方面的10件,约占43.5%,如徐州市宅基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资源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的4件,约占17.4%,如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条例等。 立法规划还列入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8件,废止2件。这些法律,有的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或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有的已不符合当前的客观实际,需要及时加以修改或废止。 |